邢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邢财采投〔2026〕7号)
2026-05-13
河北/邢台 质疑投诉
邢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邢财采投〔2026〕7号)
河北/邢台-2026-05-13 00:00:00
邢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邢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省眼科医院二期机房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证联通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平安北大街*号安兴城市广场*座****室
被投诉人:河北省眼科医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东大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号天元商务大厦**层
相关供应商:河北亚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南路金凯利商贸城*号楼****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眼科医院二期机房建设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发布合同公告,河北证联通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对质疑予以答复,****年*月**日河北证联通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一:被投诉人对“中标供应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质疑答复,未提供有效事实依据,且与客观事实相悖。 投诉事项二:被投诉人对“评标过程存在不公正待遇”的质疑答复,未作出实质说明。评标过程存在明显违法违规情形,中标结果缺乏合法性与合理性,被投诉人答复未核查实际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邢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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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邢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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