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2026〕18号
2026-05-12
河北/廊坊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2026〕18号
河北/廊坊-2026-05-12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廊坊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廊坊伊能默迪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廊坊市人民医院
地址:廊坊市新华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景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城南部新区林荫大院*号楼***室
相关供应商:廊坊市嘉德恒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码得线新华村路东静脉产业园。
当事人:廊坊伊能默迪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霸州市康仙庄镇大各庄村
四、基本情况
“廊坊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廊坊伊能默迪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廊坊市人民医院(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年**月**日代理机构进行了质疑回复,廊坊伊能默迪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正式受理并处理后,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作出“廊政复〔****〕**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重新对本案进行审查处理。
投诉事项*:针对“采购文件需求不完整、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要求,采用模糊不清的描述,没有提出具体的需求标准。”的质疑答复,就轻避重严重缺乏法律和相关材料支撑。 投诉事项*:“评审条款未量化细化,存在主观评分风险,为围标、串标、控标创造条件”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低下,存在严重漏洞和缺陷”且存在要求供应商提供无偿服务的违法违规的不合理要求,其回复于法无据且回避违法事实。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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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廊坊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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