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油气回收外分包监测项目公开采购的公告
2026-05-13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台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油气回收外分包监测项目公开采购的公告
广东/江门-2026-05-13 00:00:00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需实施台山市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油气回收年外分包监测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总则

  *、采购项目负责台山市辖区内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油气回收的检测,包含加油站**个,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辆,采购预算金额*****.**元。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调整或对产品数量作适量增加。

  *、采购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和服务要求。报价人必须对此做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项目投标人需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将项目“报名清单材料”、“评分表(自评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报价单”等资料报*********@***.***邮箱。

  (二)采购项目内容

  委托第三方资质机构按照标准**/*****.******、************的要求,完成全市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项目包括:光吸收系数。加油站检测项目包括: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加油枪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三个点)。

  (三)技术要求

  ★*、供应商在对柴油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时采用的方法必须与标准《无色光学玻璃测试方法 第*部分:光吸收系数》(**/*****.******)规定一致。检测项目:光吸收系数。

  ★*、供应商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时采用的方法必须与标准《无色光学玻璃测试方法 第*部分:光吸收系数》(**/*****.******)规定一致。检测项目:光吸收系数。

  ★*、供应商在对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时采用的方法必须与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一致。检测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加油枪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三个点)。

  ★*、供应商在检测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对每批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每个加油站检测出具单独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应当将检测报告及采样现场信息和文书材料(包括采样记录单、现场采样照片或视频录像、检测原始分析、质控记录等)同时报至采购人。

  *、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工作:日常监督性监测,服务供应商收到抽检通知后,*小时内到位。

  ★*、供应商实验室场地、设备、人员(检测员)具备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检测技术能力,能按期按质完成检测任务。

  *、本项目的所有检测数据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供应商应对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直接联系被检测企业或把检测数据透露给采购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四)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

  (五)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采购包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捌万元整),加油站检测数量为**个,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数量为**个,投报项目总价超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价格为总包干价,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必须的交通费用、雇员费用、高温补贴费用、劳保耗材费用、检测仪器校准和维修维护保养费用、检测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全额含税发票、报告编制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供应商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备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认证的加油站、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资质;

  (五)供应商没有因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而被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本项目报价文件按采购内容编制。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等内容。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四)评分表(附件*,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五)如投标企业是中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如两家以上供应商的评审分数相同且为最高分的,以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台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号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甄先生,************

  电子邮箱:*********@***.***

  

  附件:*.报价单.****

   *.评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台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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