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5-13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繁昌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6-05-13 00:00:00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繁昌区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马仁山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梅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则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瑞星城东区****

联系人及电话

马红艳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许周娜

投标报价

*******.**元/年

服务期

两年(*+*模式)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全院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运送及物资搬运服务、设备运行维护、专项清洁服务、会务服务、担架服务、一站式后勤服务、全院报刊、信件收送服务、“门前三包”等服务。本项目物业服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两年(*+*模式)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考核办法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铜陵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华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唐文翔

投标报价(元)

*******.**元/年

服务期

两年(*+*模式)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全院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运送及物资搬运服务、设备运行维护、专项清洁服务、会务服务、担架服务、一站式后勤服务、全院报刊、信件收送服务、“门前三包”等服务。本项目物业服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两年(*+*模式)。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考核办法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南陵县医院后勤服务; *.和县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柏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陈银星

投标报价(元)

*******元/年

服务期

两年(*+*模式)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全院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运送及物资搬运服务、设备运行维护、专项清洁服务、会务服务、担架服务、一站式后勤服务、全院报刊、信件收送服务、“门前三包”等服务。本项目物业服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两年(*+*模式)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考核办法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杭州星容妍医疗美容医院物业服务项目;*.弋江区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