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社”媒体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05-13
江苏/宿迁 招标采购
“法治人社”媒体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苏/宿迁-2026-05-13 00:00:00
名称 “法治人社”媒体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索引号 *********/********** 分类 财政信息   其他    公示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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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社”媒体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名称:“法治人社”*****;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项目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宿迁人社系统开展治理欠薪、劳动争议仲裁、政府信息公开等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成效,为人社事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江苏法治报》(原《江苏法制报》)是江苏省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法制主流报纸,由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江苏法治报》紧紧围绕政法主流定位,努力在增强权威性、新闻性、可读性上下工夫,有效提升报纸质量﹔主动融合嫁接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形成相互辉映,又自成体系的立体新闻宣传态势,以优质的新闻宣传服务赢得了核心读者和社会各界普遍好评,报纸发行和社会经济两个效益逐年跨越发展,稳居全国同类报纸之首。核心读者涵盖了各级党政机关干部、政法干警、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企事业单位领导及员工、社会各界热心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人士。通过《江苏法治报》及其所属各类平台的正面宣传,能够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更大的力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与江苏法治报社合作可提升宿迁市人社局宣传策划能力,江苏法治报社对于宿迁市重要新闻给予重要版面倾斜,并指派专人提供宣传策划服务。利用江苏法治报社所拥有的《江苏法治报》、江苏法治新闻客户端、官方微信等全媒体融合平台,将“法治人社”宣传项目的重点工作予以多层次呈现。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江苏法治报社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法治报社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号文荟大厦‌

三、公示期限

*****;**** 年**月**日至****年** 月**日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异议,请于****年**月**日**:**分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论证的人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吴彦南

宿迁经开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师

顾春明

宿迁学院

工程师

蒋永乾

宿迁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

工程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许建

联系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号楼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壹少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新区曙光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楼(时代名苑小区内物业办公室*楼)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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