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2号
2026-05-13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2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5-13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作者: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检验相关设备”(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晖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路副*号(动漫基地*座)*单元****室(集群登记)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众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浏园小区*号楼*楼

被投诉人*: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德龙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采购检验相关设备”(包*)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合同包*序号*:荧光显微镜*,照明系统:内置*** 透射光照明系统,***光源寿命*****小时;此条参数不符合科研/工业领域显微镜 *** 光源的行业标准。

投诉事项*:合同包 *,评审标准,技术参数(**分):*、荧光显微镜:要求在三目观察筒、目镜、物镜做抗菌、防霉处理,且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方可得*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加分;*、荧光显微镜:要求所采用光学元件均为环保无铅玻璃,且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方可得*分。要求不合理。

投诉事项*:合同包 *,评审标准,技术参数(** 分):*、不间断电源:输出功率因数*需提供三方检测报告的得*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加分。*、不间断电源:具有中国节能产品检测报告以及认证证书的得*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加分。*、不间断电源:蓄电池除安全阀外,应能承受 *****正压或负压。提供具有 ****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得*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加分。*、不间断电源:具备抗机械破损能力需提供具有****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得*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加分。要求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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