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贵州省红枫湖畜禽水产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加工离心喷雾干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6-05-12
贵州/贵阳 招标采购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贵州省红枫湖畜禽水产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加工离心喷雾干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州/贵阳-2026-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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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红枫湖畜禽水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贵州省红枫湖畜禽水产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加工离心喷雾干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研究现予批复: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红枫湖畜禽水产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加工离心喷雾干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详见实施方案批复表(附件)。
二、严格按照财政专项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做好项目资金在厂务公开栏公示后报我局,我局同步在官网上进行公示。明确专人加强项目财务、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及合规性。
三、严格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产业绿色发展、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的通知》(黔财农〔****〕**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未经市农业农村局批准,不得对重大建设内容进行更改。项目中涉及设备物资采购的,严格按国有企业采购制度程序和规定办理。
四、接到批复后,你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前期招投标等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进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项目审计报告、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请你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后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市级验收。本项目分三次进行报账,其中第一次根据项目合同支付**%,第二次根据设备进场情况支付进度款**%,待完成市级验收后支付**%。项目正常运营后,增加资产要加强后续管理及运营,避免出现资产闲置。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联系人:王世佳;联系电话:*************)
一审:秦 天 柱
二审:李 树
三审:敖 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