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用楼宇维修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6-05-13
北京 招标采购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用楼宇维修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北京-2026-05-13 00:00:00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用楼宇维修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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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用楼宇维修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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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用楼宇维修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登记方式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用楼宇维修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改造面积为*****.**平方米

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号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审核竣工图等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及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含专业设计及本项目涉及到的相关专项设计配合工作。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方案设计**日历天、初步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了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供应商近三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供应商近三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登记方式获取)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线上登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化云数智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工作台开通“投标服务”(免费开通)即可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元/包件/供应商)及电子版磋商文件下载。曾在“化云数智”(*.***********.***)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凭借注册手机号即可登录。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页面上方“帮助中心”模块获取。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座**层****会议室

五、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座**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接受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首次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迟到的以及不符合磋商文件密封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仅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流程组织本次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座**、**、**层

联系方式:武雅琦、贾亚弯、李琛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雅琦、贾亚弯、李琛

电话:************、************

电子邮箱:*******@********.***、*******@********.***

*#***;

*#***;

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签名)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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