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5-13 00:00:00
部分科室零星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部分科室零星家具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比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名称:部分科室零星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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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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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科室零星家具采购项目 |
详见比价格式文件 |
北京,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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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比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比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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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比价:不接受;
三、比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财务要求:比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基本账户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信誉要求:
①“信用中国”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比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若有)未被列入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比价时间前**天内查询);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比价时间前**天内查询);
③在《军队采购网》(*****://***.****.***.**)查询,比价人无在处罚期内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或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比价时间前**天内查询);
④比价人、项目经理未被暂停或取消参与军队比价资格,提供承诺书;
⑤比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比价时间前**天内查询)。
(*)其他要求:比价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拟选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提供承诺书。
(*)其他: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②比价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比价项目比价。
四、比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每日上午:*:*****:**,下午**:*****:**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
*.本(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送方式。
*.比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意向,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明确参与意向,我部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发送比价格式文件。采购单位邮箱:***************@***.***。
五、比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比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比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比价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四)比价方式:由比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比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比价时间、地点
(一)比价时间:****年*月**日**时**分(应当与比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比价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