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5-13 00:00:00
秭归县茅坪镇杨贵店片区高边坡生态治理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 问: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已于****年*月*日正式发布了“宜自然资建函[****]**号”关于暂停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通知内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执行《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宜自然资建发[****】**号),企业信用信息归集、量化评分、等级评定等信用评价工作同步暂停,暂停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已发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项目,招标人确需参考使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以暂停前一日公布的评价结果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年*月**日,在该文件发布之后,理应响应政策文件要求。请问是否对以下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第**页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定分离项目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规定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项)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非评定分离项目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规定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项)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如评审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当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诚信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 招标文件第**页 (*)确定入围数量。 *)当 *≥** 时,根据有效投标人技术标与商务标得分之和,由高到低依序选取前** 家入围经济标评审(若末位投标人得分相同时,诚信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诚信分也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未入围的投标人,其经济标按 * 分计算,且不进入、不参与后续经济标评审计算; 答:针对投标人提出关于宜自然资建函〔****〕**号信用评价暂停文件相关疑问,结合项目实际时间节点统一答复如下: *.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年*月*日,与信用暂停文件下发日期一致,按照文件明确规定:已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确需参考使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以暂停前一日公布的评价结果为准。 *. 本项目属于文件划定已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范畴,招标文件中原约定诚信分排序相关条款不作修改,继续按招标文件原定评审规则执行。 *. 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所有涉及诚信分比对、同分排序事项,统一采用****年*月*日(暂停前一日)官方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评审比对。 *.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作调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北秭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凤仪大道**号 联系人:谭俊波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车管所底商*号 联 系 人:尤兴波 联系电话:***********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