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溪头平台四标段土方工程[变更公告]
2026-05-13
福建/南平 变更澄清
【邵武市-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溪头平台四标段土方工程[变更公告]
福建/南平-2026-05-13 00:00:00

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溪头平台四标段土方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对我司招标代理的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溪头平台四标段土方工程【招标编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章投标须知*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新增:**.*.**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暂行办法》。任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均将被记录在案并依规上报。

*、*章投标须知*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原文后“添加”

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根据闽建筑〔*****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根据闽建许函〔******号和闽建许(****)*号,投标的相应建筑企业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资格审查不合格,否决其投标。*、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添加”

根据《闽建筑〔*****号》通知(暂停执行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

“添加”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五份与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加盖公章)。

**/**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及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修改

依据闽发改法规〔****〕***号文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内容应当满足闽发改法规〔****〕***号文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节专用合同条款修改,详情见附件。

二、答疑纪要

*、问题描述: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空白,请明确。

问题描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内容全空,还请补充完整!

问题描述: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空白,请代理补充完整

问题描述:专用合同条款请补充完整

问题描述:招标文件***开始的《专用合同条款》内容空白,请代理完善。

问题描述:请代理单位补充合同专用条款内容。

答: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问题描述:招标正文的招标控制价为********元,而***招标控制价的****表格中,招标控制价为********元。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根据业主要求,在预算审核价的基础上土方下浮**%(暂列金不下浮)后作为招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潭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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