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6-05-13 00:00:00
发布人:陕西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陕西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环城北路**号房屋招商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环城北路**号,房屋为砖混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共设有*个包件,具体如下:
招商资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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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商铺名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招商底价(元/月*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年度 增幅 |
租赁期总价(元) |
业态限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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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市新城区环城北路**号房屋 |
**** |
**.** |
*年 |
* |
******.**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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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二、招商方案
- 招商人。
陕西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 招商平台。
国铁集团*****平台。
*.招商方式。
根据《西安局集团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办法》(西铁经〔****〕**号)第四章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开发招商项目应优先采用公开招商”。因此,本次拟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进行招商。
- 业态限定。
办公
*.招商底价。本次房屋招商项目出租价格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以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价格为准,具体见上招商资产明细表。
6.评审办法
竞商企业资格审核合格的竞商人达到*家及以上的,使用三轮竞价法,报价最高者中商。竞价步长为*.*元/平方米/月,竞价步长从第一轮报价开始。若评审合格的竞商人仅*家,转为商务洽谈方式。
7.装修期
本次招商项目无装修期。
8.招商备选方案
根据《西安局集团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办法》(西铁经〔****〕**号)第四章第十七条:“公开招商无竞商人报名或经资格初审、招商评审等环节后无法确定中商人的项目,在招商底价、物业条件、合作期限、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可转为商务洽谈”。
三、支付方式
每年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时一次性交付全部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费发票。
四、招商基本要求
*.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提供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
*.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名单。
*.竞商人与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国铁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中有不良信誉或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者,不得参与本次招商活动。
*.在国铁集团公布“黑名单”限制企业、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未有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竞商。
*.成立不足*年或连续*年没有经营动态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竞商。(标黄的资格要求为硬性条款,不可删除)
*.承认并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相关规定。
*. 在近*年内(以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计算)竞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商。
*. 截至****年*月**日*:**,竞商人不存在拖欠招商人****年**月**日前合同应付款项的情况。
*.第三方审计的****、****年财务报告(****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自成立起至****年**月的财务报告,****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自成立起至****年**月的财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告)。
**. ****年*月至****年**月未涉及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及行贿犯罪、信用查询证明。
**.竞商有效期***天。
**.招商失败后条件不变进行二次挂网招商。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五、其他说明
- 出租场地的日常维护由中商人解决,招商人负责督查租赁期内出租场地的安全、日常管理等事项。
- 中商人承担出租场地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天然气、物业费等费用,按量计算。
- 如在租赁合同期内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中商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且招商人有权与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在合同期内,未经招商人同意不得进行转租、转包、转借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招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 中商人须严格履行合同,租赁期间自觉接受地方管理机构及招商人的检查,由此而造成的罚款等相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具备消防检测报告。
陕西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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