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意向公告(第二次)
2026-05-13
四川 招标采购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意向公告(第二次)
四川-2026-05-13 00:00:00
四川-2026-05-13 00:00:00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意向公告(第二次)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中药配方颗粒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中药配方颗粒 |
采购内容:中药配方颗粒***种(详见附件*)
采购数量:***种
主要功能或目标:医院医疗用中药配方颗粒(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需满足的要求:项目招标非集采中药配方颗粒的同时,需将甲方集采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纳入供应目录签订合同,集采品种日常由甲方药事会遴选的供应商进行供应。合同期间,若集采品种断供,乙方需按集采价格进行相应品种供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号)的通知,该项目要求实行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且供应给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应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挂网挂价。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发生变化,应按照国家或地方最新政策执行线上采购,且该类品种的采购价格不得超过挂网价格和中标价格的最低价格。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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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文件要求,在四川省内生产、销售、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药品标准。无国家药品标准的,应当符合四川省药品标准。省外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拟进入四川省医疗机构使用的,应到省药监局办理销售备案。 详见附件*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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