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磨店街更新改造项目三期-磨店街人行过街工程补疑2
2026-05-13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新站高新区磨店街更新改造项目三期-磨店街人行过街工程补疑2
安徽/合肥-2026-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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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高新区磨店街更新改造项目三期*磨店街人行过街工程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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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高新区磨店街更新改造项目三期*磨店街人行过街工程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招标人特别提示)第**条本项目含特种设备安装作业(升降电梯),人员配备时除项目经理外,需配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证书人员。电梯品牌(上海三菱、天津****(奥的斯)、日立) (招标文件***页),请问需配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证书人员投标时需要配备嘛?请明示,谢谢。

答: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进场安装时配备。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特别提示*第**条修改为“**.因本项目施工期间周边施工单位较多,相互间交叉施工情况比较严重,中标单位充分考虑本工程与其他参建单位交叉施工影响,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无条件服从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建设管理要求。对施工范围内非中标人实施完工的现有成品应加强保护,各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报价,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施工期间一旦发生施工范围内非本单位实施完工的现有成品出现破坏、破损情况,由中标单位在指定时间内恢复至原有设计质量标准。若中标人未按时按质修复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修复,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结算款按规定予以扣除。”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特别提示*第**条修改为“**.投标人必须考虑到开工时间的不确定性,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开工的子项目,中标单位须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超过一年未开工子项目,经双方协商,可解除该子项目合同关系,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号楼*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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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号楼*层

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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