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5-13 00:00:00
费县石井镇东西峪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石井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费县石井镇东西峪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工程概况:费县石井镇东西峪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主要为河道两侧块石护坡、道路单侧块石护坡、村内道路混凝土硬化、亮化太阳能路灯安装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费县石井镇 *.*、资金来源:市级资金及自筹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年*月** 日至****年*月**日,每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 **:**,过时作废。 *.*、开标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采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号)《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址:费县石井镇乡驻地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明川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财路**号聚财商务中心***号****号 十、监督部门 监督人:费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