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关于遴选儋州市2026年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的公告
2026-05-13
海南/儋州 招标采购
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关于遴选儋州市2026年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的公告
海南/儋州-2026-05-13 00:00:00
  • 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关于遴选儋州市****年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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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快推进我市****年示范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工作步伐,切实做好我市****年科学用药施肥增效工作,贯彻农业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关于印发儋州市****年科学用药施肥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儋农林院〔****〕**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遴选一批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瓜果菜等作物基地中遴选出一批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示范基地;

    *.从热带水果基地中遴选出一批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必须在儋州市辖区内,具备开展相关技术示范等科研或科普教学推广的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申请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可由当地农业服务中心推荐,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儋州市农林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申请表、有效土地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申报材料。

    *. 申请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可由当地农业服务中心推荐,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儋州市农林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申请表、有效土地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申报材料。

    *.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实地调研评选,将评选出的结果提交院长会议或者专题会议讨论拟定为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名单,并在儋州市政务网上公示不少于*天,无异议后再予确定为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并开展相应工作。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面积必须***亩以上,作物为瓜果菜等,拥有自主产权或有效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使用)期*年以上;申请主体人为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示范、科研或科普教学推广的种植大户、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涉农企业。其中具备省级及以上“标准示范园”或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业企业(企业采用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科学用药施肥增效”工作)优先选定。

    *.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面积必须***亩以上,作物为热带水果等,已具备水肥一体化设施条件的生产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有效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使用)期*年以上;申请主体人为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科研或科普教学推广的种植大户、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涉农企业。其中具备省级及以上“标准示范园”或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业企业(企业采用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科学用药施肥增效”工作)优先选定。

    *.基地对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示范带动作用。

    *.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

    *.基地日常管理规范、作物长势良好。

    *.有机肥等物资到基地后,基地应按照要求完成示范面积作物的施用。

    *.在我院提供的有机肥基础上,愿意增加使用相应有机肥,示范基地以外的作物也要配合施用有机肥。

    *.必须承诺我院所提供的补助物资全部用于所申请的示范基地使用,而不能挪作他用,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配合我院开展相关技术示范的观摩、培训、示范推广等教学工作。

    **.基地具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开展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有关技术推广工作。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如: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科学施肥增效技术等。

    *.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组织农业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组织农业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按时报送到儋州市农林科学院。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确定为有机肥替代化肥及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的示范基地,给予相应技术的物资补助。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儋州市****年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儋州市****年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土地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业绩和证明材料(有就提供)。

    请于****年*月**日**:**前向儋州市农林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至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郑祝冠,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儋州市****年有机肥替代示范基地申请表

          *.儋州市****年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申请表



    儋州市农林科学院

    ****年*月**日

    附件*:儋州市****年有机肥替代示范基地申请表.****
    附件*:儋州市****年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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