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2026-05-13
海南/三沙 招标采购
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海南/三沙-2026-05-13 00:00:00
海南/三沙-2026-05-13 00:00:00
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物业服务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物业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公共卫生清理,绿化维护,病虫害防治
采购数量:*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负责对甲方指定区域进行相关服务,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定期打扫走廊楼梯、擦洗楼梯扶手、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灯具、消防箱等,及时清理垃圾,达到规定的标准,保证干净整洁。*.负责管护所管辖范围的园林绿地。清洁绿地,保证所辖区区域无杂物、无白色污染,对绿化产生垃圾及时清除。保证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等;及时补栽死、枯树木,以及因人为践踏损坏的花木,日常巡视,及时制止对绿地造成损坏的行为;草花换新栽植等工作。做好所辖区区域乔木、灌木、草坪、盆栽的修剪、施肥、浇水 、除草等工作。保证所辖区域的园林设施完好整洁。*.定期组织专业消杀人员对整个区域进行消杀,对蚊、蝇、蛇、鼠等进行防治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采购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五)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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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人、园林工*人、保洁*人(含陵水*人),共计*人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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