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6]
2026-05-13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6]
安徽/合肥-2026-05-13 00:00:00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评分内容-人员配备,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

问题*: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 分。本小项最高得 * 分。

请问:我司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类相关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问题*:具有食品检验工(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 分。本小项最高得* 分。

请问:****版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已取消“食品检验工 ”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的职业资格准入类证书,我司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或第三方评价机构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食品检验工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食品检验工(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能力评价证书)”与“食品检验工(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均予以认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云谷路交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话:*************

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