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5-12 00:00:00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年度落实基层民警监管业务能力提升之心理矫治技能培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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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年度落实基层民警监管业务能力提升之心理矫治技能培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磋商日期:****年*月**日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懂我心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玖万柒仟捌佰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合肥泽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址:合肥市清溪路***号
联系人:张主任、凌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项目负责人:韩丁
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若磋商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联系电话:*************。
若磋商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单位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磋商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磋商人;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磋商人的磋商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