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宁夏(香港)文化旅游推广周因公出境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2026-05-12
宁夏/银川 招标采购
关于2026年宁夏(香港)文化旅游推广周因公出境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宁夏/银川-2026-05-12 00:00:00

关于****年宁夏(香港)文化旅游推广周因公出境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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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通过比选方式采购****年宁夏(香港)文化旅游推广周因公出境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宁夏(香港)文化旅游推广周因公出境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月**日—*月**日(*人,共*天)

*月**日—*月**日(*人,共*天)

服务地点:香港

服务内容:为赴港参加****年宁夏(香港)文化旅游推广周因公出境*人提供全程服务保障。

三、比选资料要求

(一)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参选主体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选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参选;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除外。

(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无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选报价及服务方案。

(六)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比选资料一式三份,采用**规格胶装成册,整体密封包装,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参选报价不得超出预算,超出预算报价视为无效参选。

五、文件递交及比选时间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室(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号)

比选时间:****年 * 月 ** 日

六、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综合评审,依据方案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包含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所有相关费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李涛

联系电话:************

附件:****年宁夏(香港)文化旅游推广周因公出境服务项目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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