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聘请2026-2029年度金融终端版软件服务机构的公开比选变更(补遗)公告[交易公告]
2026-05-12
四川 变更澄清
四川川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聘请2026-2029年度金融终端版软件服务机构的公开比选变更(补遗)公告[交易公告]
四川-2026-05-12 00:00:00

四川川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聘请*********年度金融终端版软件服务机构的公开比选变更(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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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聘请服务商提供*********年度金融终端版软件服务公开比选变更(补遗)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四川川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发布了关于聘请服务商提供*********年度金融终端版软件服务的公开比选项目公告,现对原公告作如下变更: 

一、参选单位资格要求变更

原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年*月*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年*月*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四)须具有从事法律业务的资质;

(五)为本项目服务的律师须具有律师资质;

(六)报名机构近两年内(****年*月*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变更为: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

报名机构近两年内(******~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四川川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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