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2026-05-12
山东/德州 质疑投诉
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山东/德州-2026-05-12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实施主体 齐河县财政 行使层级 *
基本编码 ************** 实施编码 *******************************
办理形式 *,*,* 办件类型 *
事项版本 *****.*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实施主体性质 *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 到办事现场次数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审批时限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办理结果类型 ** 办理结果名称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网办深度 *
本事项支持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黄河大道**号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黄河大道**号政务服务中心*楼***室大厅管理股
投诉电话:************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黄河大道**号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楼无差别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
窗口编号:**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号窗口
受理时间:*月***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月**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正 第五十六条 第一款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查看原文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第五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 查看原文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二)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三)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起投诉。(四)投诉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在收到投诉后*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质疑函 * * 份 *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及其副本 * * 份 *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质疑答复函 * * 份 * 必要 ** 采购人答复
授权委托书 * * 份 *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处理投诉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归档 按照档案保存标准执行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无中介服务
问题*: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相应法律法规获取渠道?
回答: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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