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2026-02-20 00:00:00
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期)行洪评价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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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期)行洪评价服务采购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期)行洪评价服务。
(二)项目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完善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一级保护区内封闭防护网约*.***,设置取水口大门、界桩、标识牌、宣传牌等;
*.在保护区内丹竹江村、中三浪行政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座,配套铺设污水收集管网约*.***,路面破损修复******;
*.对二级保护区内竹角支沟和上中下三浪支沟*条受损村屯支沟及*条农田灌溉沟渠岸线进行生态修复,总长约*.***,包括清理底泥,建设生态护岸、植物修复、巡护步道和亲水空间等。
*.新建导流渠*****,应急事故池*座,应急物资储备库*座。
(四)服务内容: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开展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行洪评价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收集基础资料、开展历史洪水调查、进行工程所在河段的河道演变分析,水文分析计算,冲刷与淤积分析,河势影响分析,行洪综合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等。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六)报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期)行洪评价报告编制、评审和报批。
(七)合同签订:中标人以中标通知书与被服务单位签订合同。
二、采购预算
(一)费用组成。本次询价采取总价包干,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差旅费、期间交通食宿费、规费、利润、税费以及为完成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行洪评价的所有相关费用。
(二)采购上控价。项目采购上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总价大于本项目上控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满足本次采购服务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咨询乙级资信(含预评估)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四、评审原则及方式
本次选择采取公开询价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服务单位。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符合本项目询价要求,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五、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年*月**日**:**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密封盖章交到广西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密封袋上表面标注“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期)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并在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示密封。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鹤路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有东,*******/***********。
联系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及电话: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
七、政策依据网上查询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网(****://****.****.***.**)。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