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2026年一园一路老旧街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26-05-12
天津 招标采购
和平区2026年一园一路老旧街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天津-2026-05-12 00:00:00
和平区****年一园一路老旧街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
招标备案号:******************
招标项目编号:********************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区****年一园一路老旧街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津城管规批【****】**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公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主要实施范围包括中心公园片区及赤峰道(营口道*大沽北路)沿线区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维修工程、建筑立面修缮工程、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和牌匾及照明提升改造工程等。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中心公园片区及赤峰道(营口道*大沽北路)沿线区域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和平区****年一园一路老旧街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北至大沽北路,南至南京路,东至保定道,西至赤峰道,总面积 **.**公顷。主要实施范围包括中心公园片区及赤峰道(营口道*大沽北路)沿线区域。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建筑总面积*****.***平米,其中公建面积*****.**平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平米,建筑高度最高**米;住宅面积*****.***平米,最大层高*层,建筑立面修缮面积约:*****平米。
*.*
计划工期要求: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提供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具备*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提供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信息查询记录将存档。若开标现场因系统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查询,则以投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陈忠文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东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美年广场*号***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李程程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夏老师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山东路***号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