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宁波大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大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棉织品洗涤服务
采购内容:宁波大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棉织品洗涤服务
采购预算:**.*万元。
二、采用单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采购公告,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只有宁波市洁仑洗涤有限公司报名并参与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依旧只有宁波市洁仑洗涤有限公司报名并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组织单源论证,经评审专家审查,一致认为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
故本项目符合《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适用的采购方式》“第*.*.*经两次招标采购公告后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且评审专家审查认为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的。”载明的情形。建议采用单源方式。
三、拟定的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宁波市洁仑洗涤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碶恒山西路与凤洋路交接处的凤洋村综合大楼*****号
四、论证人员名单:
李常达、陈英超、蒋在明
五、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日,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单位提出异议。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大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宁波大榭开发区信开路***号*幢***室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钦、陈俏、杨利波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光华路***弄**号***幢***
九、附件
宁波大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棉织品洗涤服务单一来源论证(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