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6号
2026-05-08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6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5-0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作者:拜泉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上熙现代农业产业杂粮加工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潍坊市维构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龙都街道两河村****号

被投诉人*:拜泉县永勤乡人民政府

地址:拜泉县永勤乡乡直

被投诉人*: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相关供应商:济南国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时代天工智能制造园*******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拜泉县永勤乡人民政府的上熙现代农业产业杂粮加工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评审专家未根据采购文件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我公司技术部分分数偏低。

(二)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济南国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老化房、自动称重启动柜、跑车启动柜、杆子、自动上浆级、直粉链条烘干生产线、圆饼烘干生产线的规格型号为定做,未明确规格型号,中标供应商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应作废标处理。

(三)投诉事项*: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针对投诉事项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驳回投诉及相关请求。


拜泉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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