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2026-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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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询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我司需要采购如下中介服务,请按以下要求将报价文件密封后送达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一、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高投集团****年股权投资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地点:咸宁市旗鼓大道**号咸宁金融信息港*栋**楼
二、采购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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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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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投集团****年股权投资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询价 |
不超过**万 |
*年 |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参与招商项目或股权投资项目投前研判分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集团及子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正式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另外,每年提供不少于*次与投资业务相关的培训。
(二)技术需求
具备股权投资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能力,特别是丰富的行业分析、商业模式分析、财务分析、风险分析、估值建模以及投资收益测算等投资等方面的专业经验。
四、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一)最高限价
本次中介服务采购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万元。
(二)取费依据
关于股权投资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服务,国家、省、市无收费参考标准,本次采购参考行业市场一般收费水平。
(三)报价方式
*.前**个项目(含)以内,单个项目总服务价格最高限价不超过*万元/个,报价不得超出该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超出**个项目之外,单个项目报价不超过*万元/个,且须按前**个项目单个报价金额的**%进行统一报价,未按**%比例报价或超出对应单价限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所有项目报价须严格执行上述限价及比例要求,超出限价或未按规定比例报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次采购采用单价包干、总价封顶模式,合同期内服务费总额最高不超过**万元,最终按实际出具的报告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结算,超**万元按**万元支付,低于**万元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支付;
*.报价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报价无效。
五、资格条件及报价文件要求
(一)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备良好的财务分析、投资分析及风险分析的专业能力;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报价函(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执业资质证书;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提供网站截图盖公章);
*.投标人需以承诺函形式承诺该公司全体股东与高投集团全体员工无直接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以及三代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六、考核机制与结算周期
(一)考核机制
为提高服务质量,我司在服务期内对本次中选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量化打分(***分制),报告出现重大错误的每项扣**分,出现重大遗漏的每项扣*分,扣分结果将作为服务费核减的依据,具体核减标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二)结算周期
合同签订后,每半年结算一次。
七、时间地点要求
*.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接收。
*.提交地点:咸宁市旗鼓大道**号咸宁金融信息港*栋**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联系电话:***********。
八、评选原则
*.评审方式: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由采购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报价要求:报价人应根据本询价文件载明的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结合自身成本及市场行情合理报价。严禁以恶意低价、低于成本价等方式谋取成交;成交后不得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缩减服务内容、更换服务人员。若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成本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报价。
*.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自****年*月*日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异常低价情形时,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异常低价审查标准:评审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询价文件规定,对供应商报价开展异常低价审查。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异常低价,应当启动专项合理性审查:
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的;
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单个项目最高限价**%的。
*.中选确定:在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确定中选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九、其他事项
*.各响应单位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响应资格,并列入集团中介服务黑名单。
*.采购单位不承担响应单位准备和提交响应文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询价函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管理制度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高投集团运营部所有。
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