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进出口贸易统计信息数据购置公告
2026-05-12
北京 招标采购
全球进出口贸易统计信息数据购置公告
北京-2026-05-12 00:00:00

全球进出口贸易统计信息数据购置公告

发布时间: ********** **:**:**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全球进出口贸易统计信息数据购置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简要技术需求

主要用于购买国外重点国家(地区)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年度、月度数据及相关查询系统使用权。

数量:*套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注解*.不允许投标人拆分投标,即投标人必须对要求的所有货物/服务给予报价。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分开装订成册。

注解*.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超过规定的分项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但不包括大型企业),且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对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遵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执行。

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认定中小企业时,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中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即:“(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所属行业,仅用于明确本项目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不对投标人构成行业限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日至****年***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座。

方式:本项目非电子化采购招标,纸质采购文件需投标人电汇完成后,到现场领取,也可用中国通用招标网上下载***格式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方式,纸质采购文件和***扫描件版本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兴趣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

(*)购买采购文件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采购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网上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网上直接下载采购文件【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采购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申请领取电子发票,并由平台直接下载。

售价:本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号院首科大厦*座*层***号第**评标室。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年**日**:*****:**(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登。该网站为本项目唯一真实有效的公告发布媒介,任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在上述网站之外刊登的关于本项目的任何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商务部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座             

联系方式:刘泽民、张曌明,电话:************、************,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泽民、张曌明,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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