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2026-05-12 00:00:00
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年度管道修补类设备入围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年度管道修补类设备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入围情况
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分
安徽通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分
东南管阀股份有限公司 **.** 分
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分
安徽信宝达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 分
第一入围供应商: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站前南路**(*)***号
项目负责人:刘权
第二入围供应商: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直属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流金大道**号
项目负责人:汪玲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收取,由入围供应商承担。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魁 段艳鹤 李婉真 丁晶晶 刘小洁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地 址:漯河市太行山路***号
代理机构: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敏
联系电话:************* ***********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解放路龙江路口龙湖天玺东门南城投·龙湖天玺营销中心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