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至鄂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项目-临建商混采购采购任务中标公示
2026-05-12
陕西/西安 中标结果
高新至鄂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项目-临建商混采购采购任务中标公示
陕西/西安-2026-05-12 00:00:00

高新至鄂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项目*临建商混采购采购任务

发布日期: **********

作者: 郑浩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郑浩 项目名称: 高新至鄂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项目*临建商混采购采购任务
公示期: ********** ~ ********** 联系人: 郑浩 公司: 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工程部
电子邮箱: 电话: ***********
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 陕西建工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不含税总价*******.**元,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肆佰陆拾玖万叁仟零捌拾陆元陆角贰分 ,(小写) *******.** 元。 *、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可调价,依据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发布的《陕西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一览表》中西安地区混凝土价格,施工期对应的信息价较****年第*期基准价变化幅度超过±*%时,应予以调整。调整方法为超出部分先依据本次报价与基期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下浮,下浮后调整金额的**%甲乙方按*:*承担,信息价格含泵送费,下浮价格不含泵送费,详见附件*商品混凝土调差计算表,调整价差只计取税金。调价方式为上浮/下浮 。调整价格的,需经甲方签名确认,否则仍执行合同约定的价格。 *、工程量结算方式:以双方授权人共同签名确认的(验收单)及货物交接清单的进度计量表为进度支付的依据。在此结算方式下,甲方可随时核实供货票据与实际供货量,如某次核实出现实际供货量与票据不一致的情况,则视为之前乙方均未按照票据实际供货,双方同意将该次供货之前的所有票据供货量,按照该次实际供货量与票据供货量的减少比例相应进行比例减少。无论付款时间是否到达,每 月 乙方向甲方提交进度计量表,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名确认,整体供货完毕后应进行工程结算。 *、付款方式:交付、验收不作为支付的依据,甲方在乙方完成结算(含进度计量、工程结算)后支付相应款项,本合同按 月 进行进度计量,按 月 进行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进度计量金额的 **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后 ** 日内支付到 ** %,剩余 *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采用以下方式支付相应款项: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陕建筑信、保理、以物抵债、确权贷、供应链融资等方式。 *、以上用量为暂估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依据实际供应量结算确认。乙方已经知晓,供货总金额超出合同暂定总价的**%时,超过部分乙方应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质量确保为合格产品,施工安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环境各项国家标准,运输车辆及人员手续齐全合法;

中标候选单位:

标包*:高新至鄂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项目*临建商混采购采购任务

序号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中标候选单位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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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工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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