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休宁县板桥乡梓坞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2026-05-12
安徽/黄山 变更澄清
【答疑澄清】休宁县板桥乡梓坞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安徽/黄山-2026-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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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休宁县板桥乡梓坞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 *天*小时**分*秒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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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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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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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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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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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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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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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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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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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黄山市休宁县板桥乡梓坞村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标段信息第一次澄清文件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休宁县板桥乡梓坞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 | 公开招标 | ***.* |
答疑澄清信息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休宁县板桥乡梓坞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附表*资格审查评审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自 ****年**月*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是否有误?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附表*资格审查评审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现更正为“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自 ****年**月*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休宁县板桥乡人民政府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板桥乡 项目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萝宁街黄山工商城*幢**号 项目联系人:余波 电话:***********
招标人:休宁县板桥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 |
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