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开区地表水厂扩建及配套产业项目(EPCO)澄清公告
2026-05-12
安徽/宿州 变更澄清
宿州经开区地表水厂扩建及配套产业项目(EPCO)澄清公告
安徽/宿州-2026-05-12 00:00:00
宿州经开区地表水厂扩建及配套产业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安徽/宿州-2026-05-12 00:00:00
宿州经开区地表水厂扩建及配套产业项目(****)澄清公告
宿州经开区地表水厂扩建及配套产业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宿州经开区地表水厂扩建及配套产业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委派项目经理
(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委派项目经理(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现修改为“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招标公告发布前)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委派项目经理(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因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不一致,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修改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叉口西***米西环中心广场*栋****室”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宿州市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初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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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备案安徽初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审核********** **:**:***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