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5-12 00:00:00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根据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实际公务用车需求,不定量、不定期租用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等车辆及相应随车驾驶劳务服务。
三、服务要求
(一)我单位提出需求后,服务供应商须*小时内予响应,并在要求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响应服务,驾驶劳务人员应具有相应驾驶资格证书。
(二)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保险及年检均合法有效,提供服务的车辆需保持清洁干净。
(三)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应急工作机制,车辆使用途中出现故障,应立即调派同档次车辆进行更换,确保准时完成出行任务,且不得额外加收费用。
四、项目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金额
本项目总金额为*.*万元。*座小轿车日租金不高于***元,*座商务车日租金不高于***元,*座中型普通客车日租金不高于***元,*****座大型客车日租金不高于****元,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报价。路桥费、停车费、司机住宿费用不包含在以上报价内。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和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号)的规定。
(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项目报价材料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二)有效的道路运输、出租汽车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公司业绩及服务人员情况;
(四)车辆情况(车型、保险资料及车辆外观、内饰图片);
(五)报价单,含*座轿车、*座商务车、****座中型客车日租赁金额(包*小时,***千米);
(六)响应时间及提供租车服务时间的承诺书;
(七)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八、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中心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中心将在**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成交服务商。
九、报价方式
(一)报价时间:****年*月**日*:**至**:**。
(二)报价地点: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楼***办公室。
(三)需提供纸质资料。
十、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中路华园屋村*幢
联系人:赵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