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川区海龙屯路(原G210国道九节滩至遵绥路段)道路改建项目(K1+940~K2+600段)(施工劳务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二)
2026-05-12
贵州/遵义 变更澄清
关于《汇川区海龙屯路(原G210国道九节滩至遵绥路段)道路改建项目(K1+940~K2+600段)(施工劳务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二)
贵州/遵义-2026-05-12 00:00:00
关于《汇川区海龙屯路(原****国道九节滩至遵绥路段)道路改建项目(**+***~**+***段)(施工劳务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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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川区海龙屯路(原****国道九节滩至遵绥路段)道路改建项目(**+***~**+***段)(施工劳务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二)
关于《汇川区海龙屯路(原****国道九节滩至遵绥路段)道路改建项目(**+***~**+***段)(施工劳务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二)
各供应商:
关于《汇川区海龙屯路(原****国道九节滩至遵绥路段)道路改建项目(**+***~**+***段)(施工劳务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工程量清单 | 原“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更正部分单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 投标文件格式 | 原“分项报价表” | 增加“劳务最高限价单价”、“劳务最高限价合价”两列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 | ****年**月**日**:**时 |
特此澄清。
备注: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采购行为的通知》(黔国资通法规〔****〕**号),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发出,不足*日的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