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制水药剂采购第1次更正公告
2026-05-12
湖南/长沙 变更澄清
宁乡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制水药剂采购第1次更正公告
湖南/长沙-2026-05-12 00:00:00
宁乡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制水药剂采购第*次更正公告
宁乡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制水药剂采购第*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自来水制水药剂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征集人联系人更正为:高江***********;


更正事项 更正前时间 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要求如下: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签章扫描件)壹份(*盘);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需胶装密封包装,封口处骑缝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标注:

*)征集项目名称和征集项目编号,如果征集项目分标段或分包件征集的,还应注明所响应的标段或包件编号;

*)注明“在开标时间(要写出具体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注明供应商名称和联系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

*.* 逾期送达(包括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宁乡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新建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山社区八一西路**号(一楼***室)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蓉
电 话:***********
地 址: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栋写字楼*楼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1. 征集文件(挂网定稿更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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