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政协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政协机关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一、项目名称
本溪市政协机关食堂管理服务
二、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负责食堂饭菜加工清洗,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按照就餐人数制作每日二餐,确保菜品质量,符合大多数员工口味,确保食堂设施及环境卫生;
(*)完成采购方的其他临时性、零星服务事项。
*.具体要求
(*)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制定周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二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按要求做好各类用餐,工作接待,节假日加班的餐饮保障;
(*)卫生质量合格率达到***%,就餐人员满意率到达**%以上;
(*)针对少数民族及有特殊饮食习惯的人员满足其就餐需求;
(*)对节假日及延时工作的人员提供就餐服务;
*.人员要求
服务人员需持有效的健康证,具备相关工作资质。
三、项目地点
本溪市平山区市府南街**号
四、服务规模
用餐人数约***人,包含*个餐厅的早餐、午餐服务
五、具体要求
*.人员配置数量、部分重要岗位配置人员应征求采购方同意。
*.中标方应合理妥善安置好现有在岗人员。
*.采购方将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在签订正式合同时签订,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报价包含承担全体食堂管理人员、后厨、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医保、社保、工作服等费用。
六、商务要求
*、合同期限:自****年*月至****年*月,共计**个月。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个月。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月*日前,由中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结算。*、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其进行实地现场考察,现场实际情况如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的内容不符,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外。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至****年*月,共计**个月。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分钟。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二)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出现前款(一)(二)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次报价: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的内容,待代理机构发出开始二次报价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未提交二次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现场二次报价时间为**分钟。(公开招标项目不适用)。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市府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房间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