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2026-05-06
内蒙古/乌兰察布 变更澄清
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乌兰察布-2026-05-06 00:00:00

关于开展****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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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届毕业生档案归档整理及档案转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归档材料

*.原高中或招生等部门转来的入学档案材料(各二级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各二级学院);

*.实习评定表(各二级学院);

*.团员团籍档案(各二级学院);

*.学籍表(教务处);

*.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

*.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招生就业处);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招生就业处);

*.学生干部登记表(团委

**.奖惩材料(各二级学院、团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提供);

**.档案袋(学生处)

二、档案转递

*.考取专升本、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按照录取院校提供的调档函或者录取通知书要求转递。

*.录用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社区民生等项目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寄往服务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特殊要求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生源地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转递毕业生档案,在*月上旬完成。转递前要准确填写档案袋上相关信息,转递时要认真填写毕业生档案转递单信息并办理毕业生档案交接手续。

*.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档案,暂不转递。二级学院务必明确管理人,切实保管好学生档案,以免丢失毁损。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在提供材料、档案整理及归档过程中,要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任意更改、剔除或添加毕业生档案材料。

*.各二级学院在档案装袋时要进行认真检查,防止错装、漏装。装袋之后,要对每位毕业生档案材料进行核对,确保档案材料无误后,对照档案袋的封面目录,在相应的栏目上打“√”。

*.各项材料归档完毕,各二级学院要派专人进行复查,无误后密封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按要求进行邮寄。

学生档案转递单.****

集宁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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