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2026-05-09 00:00:00
| 项目名称 |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服务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清丰县财政局 |
| 相关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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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来源: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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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农业农村局****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清采公开*******;
三、评标日期:****年**月**日;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 | **万亩小麦“一喷三防”,采购作业飞防服务、杀菌剂、杀虫剂、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等 | 清丰县惠农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仙庄乡左家村 | *******.**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高丽霞、马东予、王芸辉、孔起杰、邵磊轩(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九、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西段
联系人:曹现彬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联系人:徐帅方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东段
联系方式:************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