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5-12 00:00:00
临沂北站城市通廊广告位及***大屏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对临沂北站城市通廊灯箱广告位及***大屏*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 广告类别 | 单面积 (约㎡/个) | 数量 (面) | 总面积 (约㎡) | 拍卖价格 (万元/面/年) | 起拍价(万元) (首年租金) 合计(万元) |
| 城市通廊广告位 | **.** | ** | ***.** | *.****** | **.**** |
| ***大屏 | * | **.* | **.* | ||
| 合计 | ** | **.****** | **.**** |
*.拍卖成交价是“临沂北站城市通廊灯箱广告位及***大屏”*年期的租赁价格,租赁期为*年。
*.本次城市通廊广告位及***大屏资产以整体打包出租,竞买人不予拆分,不得转让。
*.该标的物竞买保证金*万元(竞拍加价幅度****元/次)。
*.前三年为固定年租金,从第四年开始租金在拍卖成交价(即竞得价格)基础上租金递增*%,即第四年租金=拍卖成交价×(*+*%),第五年租金=第四年租金×(*+*%)。
二、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临沂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市场营销策划、广告策划或广告代理的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近三年被税务机关评级达到过*级或以上,且具有*年以上高铁站或机场等大型户外广告经营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经我公司与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买。
四、竞买手续办理
请竞买人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携带有效证件(企业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章、法人章等相关证件)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于****年*月**日**时前交纳****元竞买保证金(该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方可参加竞买。(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日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特别说明
*.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广告位及***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广告位及***资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租赁期间,委托方有权发布广告总量的**%时长的公益广告播放权(公益广告年发布数量和时长不得低于总量的**%),竞买人不得拒绝委托方所要求播放公益广告的内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向委托方交纳广告位及***资产租赁押金*万元。
*.拍卖成交后,委托方给予买受人*个月的施工改造免租期(期间电费正常缴纳),大屏及广告位维保、维修费用以及租赁经营期间产生的电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安装广告时应确保安全、牢固,不得破坏广告位主体结构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买受人方自行承担。
*.买受人广告制作发布等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现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广告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
*买受人自行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广告发布许可、广告审批等相关手续,自行制作、安装广告画面并承担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因竞买人未向主管部门申报通过,私自制作安装广告,导致委托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买受人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带来的所有赔偿责任。
*.买受人需自行将灯箱广告主电缆分线到各广告位,并自行增加部分灯箱广告位。所产生的所有改造费用及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配合接通灯箱广告位专用电缆主线。
联系电话:************ ******* ***********
公司地址:兰山区北京路环球中心*座****室
招商热线:************
山东景鸿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