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旭瑞翔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博乐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有机肥采购更正公告
2026-05-12
新疆/博尔塔拉 变更澄清
新疆旭瑞翔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博乐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有机肥采购更正公告
新疆/博尔塔拉-2026-05-12 00:00:00
新疆/博尔塔拉-2026-05-1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博乐市农业农村局****年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有机肥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中标单位:乌鲁木齐市达坂城浩鹏兴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经依法核查,本项目前期开标评审过程中,因资格审查环节疏漏,未及时发现两家投标企业所投产品缺失法定必备登记资质,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质性采购要求,同时违反国家行业强制性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七十八条第三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我单位已依规向财政监管部门进行专题报备。 本次全面核查后,本项目满足专业资格条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完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之规定,本项目已触发法定废标情形。 同时,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质疑事项属实且直接影响采购结果,已达到依法认定中标结果无效的法定情形。鉴于本项目合格有效供应商未达法定三家数量,不具备从现有投标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法定条件。现遵照财政部门监管要求,对本项目原采购结果予以作废更正。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博乐市前程路*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旭瑞翔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南城区博州农副产品物流园园区*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悦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