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05-12 00:00:00
****************乌鲁木齐机场蓝天保卫战整改项目线缆保护管部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机场蓝天保卫战整改项目线缆保护管部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元,招标人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蓝天保卫战整改项目线缆保护管部分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国际机场
*.*招标范围:采购金属电缆桥架、地面金属槽盒、保护套管等,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供货期限:甲方以书面方式下达供货通知,乙方收到供货通知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根据要求的数量交货(详见采购清单货物交付时间)。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合计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项任选其一提供)
①提供****年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年或****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提供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若供应商税收为零申报或免征,须提供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申报成功网页截图(供应商可自主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结果查询)。②税务局代收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可作为本项目的完税证明(“税种”不可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其他说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未被列为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情形,未被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不存在“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投标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与招标人既往产生诉讼、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等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不存在“既往发生无故拖欠招标人款项”的情况,不存在“因既往发生违约、侵書等纠纷,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的”的情况。违反规定的,相关谈判投标文件均无效。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无拖欠新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款的企业及关联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挂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磋商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到****年*月**日**:**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申领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需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元,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投标人名额不得转让。
注:投标人须先通过投标登记,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纸质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视中心一楼***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二路与雅苑路交叉口正北方向***米左右)。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该网站关于本项目相关澄清、修改等公告(公示),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未能及时关注到相关公告(公示)而造成的不利后果和相关责任,招标方、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法务审计部。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视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号绿城广场*******
项目联系人:赵梓杰、钟晓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