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7年芦溪河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2026-05-12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2025年-2027年芦溪河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四川/成都-2026-05-12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5-12 00:00:00
****年*****年芦溪河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年芦溪河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年芦溪河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省祥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翼格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绵竹市广济镇石河村**组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吨) | ¥***.** | ¥**,***,***.** | 最终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涉及区域内污水处理厂污泥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投标人进行处置的污泥以及临时堆放的污泥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污泥收集。装污泥时,驾驶员需服从污水处理厂厂方装车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开启装车设备。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并报给采购人备案,经采购人同意,每季度至少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对入厂及出厂泥质及污泥处置产品进行检测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污泥产品)的去向、用途、用量的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对不能提交检测报告和检(监)测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支付污泥处置费,并有权终止合同和追究相应赔偿。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龙泉驿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