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2026-05-11 00:00:00
项目概况
绥北路人行道完善及绥大高速路口增设华灯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绥北路人行道完善及绥大高速路口增设华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绥北路人行道完善及绥大高速路口增设华灯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 | 其他专业施工 | 人行道完善及绥大高速路口增设华灯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绥北路人行道完善及绥大高速路口增设华灯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绥北路人行道完善及绥大高速路口增设华灯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连续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五险)(****年*月至****年*月份)。
(*)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同 意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如公告内容与本条不一致,以本条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化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绥化市太平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和东街与府西胡同交叉口西南**米,绥化市自来水公司对面商服人和东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男
电话:************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