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投资促进局车辆加、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2026-05-12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崇州市投资促进局车辆加、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四川/成都-2026-05-12 00:00:00

崇州市投资促进局车辆加、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崇州市投资促进局车辆加、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崇州市投资促进局车辆加、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崇州市投资促进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州市晨科路***号崇州市明湖科创园(原大数据产业园)**栋**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

地址:武科西五路***号*栋*单元***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车辆加、添加燃料服务 *(项) ¥*,***.** ¥*,***.** *、供应商应具有合格的成品供应渠道,应具备品存储能力、稳定的品供应能力、**小时车辆加服务能力。 *、供应商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提供加绿色通道服务。 *、供应商应保证供质量和计量。在服务期限内无论因何种原因(包括源紧张、价格调整等因素)都不能降低参与本项目承诺的服务和质量标准。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供应商实施绿色供应链和碳排放管理。 *、供应商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环保、节能产品。 *、供应商入围后,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需服从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品必须符合《车用汽》(*******)、《车用柴》(*******)等国家、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的国家、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为准。国家或当地政策要求进行品升级更新时,供应商应同步更新品,不得滞后。供应商禁止掺杂使假或销售不合格产品。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崇州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崇州市投资促进局车辆加、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年加政府采购.***

崇州市投资促进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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