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邢财采罚决〔2026〕4号)
2026-05-12
河北/邢台 质疑投诉
邢台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邢财采罚决〔2026〕4号)
河北/邢台-2026-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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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邢财采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邢台市星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铁厂院内南楼二、三层
二、基本情况
邢台市星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破坏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秩序。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条
四、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肆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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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