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第六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合同公告(交易公告)
2026-05-11
广东/梅州 中标结果
五华县第六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合同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梅州-2026-05-11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五华县第六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五华县第六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梅华路**号水寨镇卫生院。 *.工程内容及规模:对医院现有部分区域进行改造和功能提升,总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含公卫楼装饰装修及水电改造修缮、后勤用房装饰装修及水电改造修缮、室外园林景观绿化及场地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工程承包范围: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四、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玖万陆仟玖佰零玖元叁角叁分(¥*******.**元)(已下浮)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杨清贤。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 * 月 **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梅华路**号水寨镇卫生院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日始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正**副),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正*副),承包人执*份(*正*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