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26-03-05
四川/内江 中标结果
威远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四川/内江-2026-03-05 00:00:00

威远县****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中小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号)《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威远县幅员面积****平方公里,共有**个镇,有***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县级动物防控机构设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个镇设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威远县****年底生猪存栏**万头,牛羊存栏**.**万头,家禽存栏***.**万羽左右。****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种类有猪、牛、羊、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免疫疫苗有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狂犬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根据《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威府办发〔****〕***号)文件精神,我县从****年开始在县内建有*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集中收集点,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

二、实施范围

威远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威远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具体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名村级防疫员实施。按照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维护全县公共卫生安全的原则,对全县的家禽家畜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建设内容*****;

****年威远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按照“保安全、促发展、防底线”要求进行,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字方针,加大宣传,推行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认真落实以强制免疫为主疫病监测为辅的综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推动全年动物防疫及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时间、按要求、保质量顺利完成。

(一)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以上。

(三)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

(四)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率***%。

(五)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发放****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中央财政补助)。

四、资金投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号)下达经费***.*万元,《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号)下达经费**.**万元。总共安排***.**万元开展我县****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工作,主要安排用于强制免疫疫苗购置、防控物资购置、村级防疫员补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方面。

五、使用计划

(一)强制免疫(***.**万元)

*.强制免疫疫苗补助(***.****万元)

(*)统一采购疫苗经费(***.**万元)

结合我县畜禽饲养存栏量和疫苗库存等因素,根据《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威远县财政局关于****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需求计划的报告》(威农〔****〕*号)文件中申报疫苗需求量,按照《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下达****年度第一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计划的通知》(川疫控发〔****〕**号)文件中疫苗采购中标价格和县级以往采购中标价格进行测算(具体见下表),****年我县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统采部分资金计划使用***.**万元(其中:川财农〔****〕***号使用***.**万元,川财农〔****〕**号使用**.**万元)。

****年威远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统采部分)数量及金额表

单位:万头份(万毫升)、万元

序号

疫苗名称

单价

全年计划数量

全年需资金

本项目计划购置数量

项目安排金额

项目实施方式

*

重组禽流感病毒

(**+**)三价灭活疫苗

*.**万元/万毫升

**

**.*

**

**.*

省统采

*

牛羊*型**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

*.**万元/万头份

**

**.**

**

**.**

省统采

*

猪*型口蹄疫灭活疫苗

*.**万元/万毫升

**

**.*

**

**.*

省统采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万元/万头份

**

*.*

**

*.*

省统采

*

狂犬病灭活疫苗

*.*万元/万头份

*

**

*

**

县统采

*

猪瘟活疫苗

*.**万元/万头份

**

**.*

**

**.*

县统采

合计

***.**

重组禽流感病毒(**+**)三价灭活疫苗、牛羊*型**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猪*型口蹄疫灭活疫苗和小反刍兽疫活疫苗由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全省统一采购,所涉及规格、要求及其他参数以省上统一采购的为准,疫苗单价以省上采购中标价格为准,我县只履行收货和资金兑付程序。

(*)“先打后补”疫苗经费(**.****万元)

对申请“先打后补”资格的养殖场进行强制免疫疫苗资金补助。根据养殖场自主申报养殖量,按照《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下达****年度第一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计划的通知》(川疫控发〔****〕**号)文件中疫苗采购价格标准给予补助。其申报、资金测算、审核、资金兑付的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威远县畜禽规模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年修订)》(威动防指办〔****〕**号)执行。具体补助明细见下表。

威远县****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资金补助测算表

序号

养殖场名称

养殖地址

养殖种类

拟申报补助口蹄疫*型**型*****;*****;*****;*****;*****;疫苗测算

拟申报补助小反刍兽疫 *****;*****;*****;*****;*****;*****;疫苗测算

合计 *****;*****;(万元)

*****;

*****;

*****;

*****;

数量 *****;(万头)

单价 *****;*****;*****;(万元/万头份)

金额 *****;*****;*****;(万元)

数量 *****;(万头)

单价 *****;*****;*****;(万元/万头份)

金额 *****;*****;*****;(万元)

*****;

*

威远县鑫联鑫养殖家庭农场

新场镇卡房村**社

生猪

*.**

*.**

*.****

/

/

/

*.****

*

威远德康农业有限公司

严陵镇龙泉村、双岭村

生猪

*.*

*.**

*.***

/

/

/

*.***

*

四川恒通威远黑山羊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镇西镇黄坭村*组

羊

*.**

*.**

*.****

*.**

*.**

*.***

*.****

合计

*.**

*****;

**.***

*****;

*****;

*.***

**.****

*.防控物资采购(**万元)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提升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重大动物疫病监测能力,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用于购置监测和检测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的诊断试剂、试验耗材、仪器设备及人员防护物资等。

*.村级防疫员补助(**.****万元)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工作主要由全县各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实施。按照《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威远县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威农发〔****〕**号)文件中资金补助标准对***名村级防疫员予以劳务补助经费,人身意外保险***元/年·人需*.**万元,经测算后共计约需***.*万元。在本次下达的****年补助强制免疫资金中安排**.****万元。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购买动物防疫服务(**万元) *****;

(*)动物防疫登记表册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资料印刷费(*万元)

(*)防疫物资搬运等费用(*.*万元)

(*)动物防疫基础设施修缮和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万元)

(*)废弃疫苗瓶、医疗废弃物及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费(*.*万元)

(*)兽用消毒药品采购费(**万元)

(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万元)

威远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委托内江市环态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收集处理,由内江市环态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设置在威远县连界镇、镇西镇、高石镇的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在全县开展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按照川办发〔****〕**号文件精神“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威远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用于补助给内江市环态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集中处理运行与保险理赔管理暂行办法》(内动防指发〔****〕*号)中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明确:养殖和屠宰环节收集到的病死猪及其产品经集中无害化处理后,按**元/头(中央**元/头、地方财政**元/头)的无害化处理费用划拨给无害化处理中心。我县系扩权县,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病死猪***%实现无害化处理。****年至****年我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在川财农〔****〕**号中计划使用**.**万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所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头×**元/头=**.***万元。因川财农〔****〕**号已安排我县****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万元,故在本项目中使用*.***万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所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万元**.***万元=**.***万元。用于****年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头无害化处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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