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5-11 00:00:00
芜湖大江市集鲁港中央厨房设备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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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大江市集鲁港中央厨房设备采购(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大江市集鲁港中央厨房设备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云松节能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漫泉路京东智能产业园**号*/*栋
成交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单:
葛杰、汪亦娟、羊维玲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执行。
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单位业绩:
(*)皖新肥西物流园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产业园三期综合楼一楼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铜雀台宴会中心厨房设备设计制作与安装
(*)国元保险紫园大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号办公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大江市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南街道长江之歌*地块**号楼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号写字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盛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