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2026-05-11 00:00:00
陵阳镇国风厂区破碎区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砂、石报价邀请任务招标公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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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阳镇国风厂区破碎区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砂、石报价邀请公告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工程处现对陵阳镇国风厂区破碎区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砂、石进行出售。
一、基本情况
*.*、材料堆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陵阳镇南阳村。
*.*、材料种类:建筑用闪长岩、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层(机制砂原料)。
*.*、材料存放范围:为场地平整红线范围,具体详见《安徽国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钙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销售数量:建筑用闪长岩********、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层(机制砂原料)*******,(以红线范围内****国家高程基准***.**米以上材料量为准,无论实际量多少均不予调整,具体区域红线范围、标高等情况详见《安徽国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钙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安徽国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钙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按清单报价。
*.*、其他要求:装车、运输、卸车、司机、燃油、二次转运、仓储、二次破碎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严格按照《安徽国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钙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中的具体区域红线范围、标高及出售人要求完成材料装载、清运、清理平整等相关工作,并通过出售人验收,费用由买受人自理。
*.*、报价清单
序号 | 资源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购买最低限价 | 购买报价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 建筑用闪长岩 | * | ******* | *.** | *******.** | *、材质:建筑用闪长岩。 *、买受人需严格按照《安徽国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钙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中的具体区域红线范围、标高及出售人要求完成材料装载、清运、清理平整等相关工作,并通过出售人验收,费用由买受人自理。 *、具体品种规格、质量、岩性、含砂量、含土量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描述不详之处详见公告及答疑。 | ||
* | 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层(机制砂原料) | * | ****** | *.** | *******.** | *、材质: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层(机制砂原料,平均含砂率为**.**%)。 *、买受人需严格按照《安徽国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钙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中的具体区域红线范围、标高及出售人要求完成材料装载、清运、清理平整等相关工作,并通过出售人验收,费用由买受人自理。 *、具体品种规格、质量、岩性、含砂量、含土量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 ||
* | 合计(不含税) | *******.** | 固定总价,无论现场实际量有任何变化均不做调整,买受人需完成场地平整的一切工作。 | |||||
* | 增值税(*%) | ******.** | ||||||
* | 合计(含税) | *******.** | ||||||
* | 资源税(*%) | ******.** | 暂定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多退少补,出售人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 总计 | ********.** |
二、购买意向人资格要求
*、本次出售要求购买意向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不限于平台合格供应商。
*、意向人需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如意向人不进行实地踏勘则默认对现场砂石情况及地貌情况予以认可,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售人调整出售量及对场平工作提出变更及索要额外费用。
三、报价意向金要求
*、意向金金额:*******元整。
*、意向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意向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意向金缴纳账户:意向人企业账户转出(需注明:国风厂区砂、石意向金) 对公账户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工程处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西环广场支行
账号:*******************
*、意向金退还:现场报价结束后,经处销售小组评定后,最高报价意向人作为买受人,买受人签订合同后该笔意向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该笔意向金*******元不予退还,其余报价单位意向金于成交确定书下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四、时间、地点要求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公告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购买意向人需于****年*月**日**:**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达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东路**号中煤第三十三工程处三楼会议室,逾期视为放弃购买意向。
携带资料如下: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③意向金缴纳回单④已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五、报价要求:
意向人需提前将报价单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现场由我方人员拆封,报价单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未密封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未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均视为作废,意向人报价完成后由处销售小组进行评定,以最高价作为此次销售单价进行公示。价格最高者为本次成交人,经处相关部门审核后按公司流程双方签订销售合同。
六、履约保证金及资源税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确认买受人后,其已支付的*******元意向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最终结算时优先用于抵扣最后一笔材料款,差额部分按多退少补原则处理。
*、出售产生的资源税由买受人承担,出售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买受人采购能力要求
买受人需满足国风矿业、陵阳镇政府及出售人的销售及施工要求,买受人每日砂石外运量不低于****吨,如买受人不能达到出售人的要求,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另外向出售人缴纳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需注明:陵阳镇国风厂区砂、石材料款) 对公账户银行转账。
付款条件:
*、每月**日前无论实际销售多少砂石量,均按合同总额的**%支付(含资源税),直至合同金额全部支付完毕,如红线范围内****国家高程基准***.**米以上材料销售完成时合同金额未付清,则于砂石全部销售完成后的**日内付清剩余合同金额。如买受人未能在**日内付清剩余合同金额,出售人有权行使应当享有的法律权力,买受人应当承担因此事件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孳息、诉讼费、差旅费等)。
*、出售人提供爆破服务,爆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每月根据出售人****年*月**日与安徽宏泰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陵阳镇国风厂区破碎区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石方爆破专业分包合同》(不含税单价*.**元/吨)结算为准。买受人承担该笔费用,出售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予买受人,买受人必须足额支付爆破费用,否则从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需补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继续购买砂石料)。
*、合同清单量为目前现场勘探量,作为买受人过程履约率的衡量标准,如乙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对现场所有砂石量毕购买完,单价按合同约定单价执行,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只购买合同量的**%以下,单价按合同单价的***%计算,如乙方只购买合同量的**%***%,单价按照合同单价的***%计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其它约定
*、所有涉及本项目施工的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均由买受人负责协调处理,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报价中,出售人不另行支付。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及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及文明施工:执行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中煤矿建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中煤三十三处安全管理标准化手册,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环保治理要求,买受人承诺认真贯彻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由于买受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若由此造成出售人的全部损失,买受人应当予以赔偿。
*、乙方运输货物车辆,必须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由买受人自理。
*、因材料运输造成的各项罚款、上缴费用、外围关系协调费用均由乙方自理。运政部门处罚由买受人承担,如超载导致公安或运政部门处罚,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出售人损失。
*、法定节假日或政府、出卖人禁止外运的情况下,如买受人私自外运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不良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材料过磅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确定成交后被出售人或出售人的上级单位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购买条件的,由出售人取消其购买资格,并没收意向金。
*、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出售方签订合同,若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出售人有权取消买受人购买资格,意向金不予退还。
**、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如有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购买、运输义务等情况,出售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在本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调查案件的,出售人可以取消其购买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买受人需按市场价支付售卖过程中使用出售人现场钢板、地磅、洒水车等设备材料的使用费。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十一、如对本次出售需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三十三处招标办公室 电话:************
联系人:钟彬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