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2026-05-12 00:00:00
奉新县政府采购中西关于奉新县中医院城北分院其他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奉新县中医院城北分院其他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交易主体招投标业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奉新县中医院城北分院其他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 | 办公电器 |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 | 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宜购************** | 办公家具 | 办公桌 | * | 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宜购************** | 办公设备 | ** 黑白打印机 | * | 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宜购************** | 厨房设备 | 家用电器生产设备 | * | 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宜购************** | 弱电综合设施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 | 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宜购************** | 导引标识牌 | 广告宣传服务 | * | 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注:根据《奉新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奉财购[****]**号),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 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交易主体招投标业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具体以交易中心安排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名称: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奉新县新吴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奉新县冯川镇滨河东路***号四楼***(县文体艺术中心东南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曾一人
电话:***********



